教通(2024)1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3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学生课题立项工作的管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相关教学单位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1、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课题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2),并附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提交至各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老师处。各教学单位收齐纸质(需签署教学单位意见、一式一份,按附件1顺序列序)和电子版材料(文档名以系院为单位统一规范为列序号+项目名称,例如01基于虚拟平台的学生学费收缴信息B/S管理系统),于9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收学生或指导教师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小组,对中期成果材料进行检查。
3、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究,预期成果明确的项目,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项目负责人匹配课题资金。
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师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自动化系 |
刘童老师 |
010-61225803 |
明德楼411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
张亚男老师 |
010-61227556 |
明德楼21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敦惠宁老师 |
010-61228449 |
明德楼310 |
经济管理系 |
张艳芳老师 |
010-61228450 |
明德楼40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林强老师 |
010-61227112 |
行知楼426 |
基础部 |
王锦老师 |
010-61227038 |
明德楼335 |
外语系 |
宁瑛琦老师 |
010-61228442 |
明德楼233 |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