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5)85号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毕业管理办法》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届结业生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经重考、重修不合格的课程或者重做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毕业,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的毕业生,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
2025年6月4日之前。
三、申请方式
凡申请毕业或学位者,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或《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的毕业照片(两张两寸,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及院系开具的成绩单(或相关证书),交至原毕业(结业)所在系(院),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此次申请资格。各系(院)于6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经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生处审批后上报教务处。
四、证书发放
证书将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后发放至各系(院),需本人持结业证及身份证于2025年7月1日-7月3日到所在系(院)领取。
请各系(院)及时通知2023、2024届毕业(结业)生做好相关证书换发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