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院发〔2019〕22号
关于印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等7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处置外籍人员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试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班车运行应急预案(试行)》等7个应急预案经2019年9月24日第20次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请各单位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
2.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3.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处置外籍人员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4.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试行)》
5.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6.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试行)》
7.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班车运行应急预案(试行)》
2019年9月27日
附件2: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应对学院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维护学院稳定,保障学院实验室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学院教学实验室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构建了由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秉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孙汉旭(院长)
副组长:夏素霞(副院长)、孙凯(副院长)、李新松(副院长)
成员单位:各教学单位、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院院长孙汉旭任组长,承担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分管教学副院长夏素霞任副组长,协助院长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承担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分管保卫副院长孙凯和分管后勤副院长李新松任副组长,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根据处置需要,各成员单位分工配合,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各教学单位。由系主任负责牵头,分别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 教务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 保卫处、后勤处。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4) 各教学实验室专职实验管理教师。分别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其所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处理流程
学院实验室不涉及化学、生物类学科,不存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等有害物质,因此应急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触电应急处置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对触电者,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对触电事故分析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2.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迅速向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电话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四、善后处置
事故应急处置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整改及善后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保卫处与实验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院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其他
1.本应急预案由教务处及教学单位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本预案所指实验室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语言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等院内所有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其他教学、实践创新场所参照此预案执行。
3.应急电话:
保卫处接警室:69196321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61225235
教务处多媒体管理中心:61225273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基地:69196396
后勤处医务室:61227028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4.本预案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本预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