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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通(202310

各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号)要求(通知内容详见附件7),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根据通知要求,各系(院)本次需采集并上传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数据,即补全2022年8月22日以来学生实习数据,并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

  2、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我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景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二、工作安排:

1、请各系(院)于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系(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教务处进行学院账号的维护工作,学院帐号开通后会通知到相关管理人员。

2、请各系(院)于2023年3月16日前登陆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数据的填报工作,填报数据时要严格按照《实习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上报各专业实习培养方案,按照《实习监管数据表模板》(附件3)并参照《实习地区编码表》和《实习数据填报说明表》(附件4、5)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同时将《实习培养方案模板》《实习监管数据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审核。

3、填报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参考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常见问题》(附件68

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