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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非试点系(院)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通(202311

各非试点系(院):

根据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第3-4周为毕业设计中期检查阶段,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现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院)自查

1、各非试点系(院)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安排工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并于33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

2、各非试点系(院)组织开展中期答辩,对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3、综合考察每个学生的中期检查情况,各非试点系(院)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学生和指导教师公布,撰写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并于331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学院抽查:

1、根据各非试点系(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时间安排,教务处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的中期答辩情况;

2、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按每自然班抽取两名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直接参加院级毕业答辩。具体时间和抽取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三、主要检查内容:

1、有无擅自改变课题的情况;

2、有无擅自更换指导教师的情况;

3、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

4、有无课题进展滞后的情况;

5、能否按期完成课题,有何困难,如何解决;

6、体现工作进展情况的所有支持材料,如图、程序和实验样品等。

7、重点检查初期检查时被警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教务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