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6)117号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关于毕(结)业生相关政策的若干说明》,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截止到2026年9月,在规定修业年限内的毕(结)业生。
1.课程重修、重考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后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的结业生,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完成培养方案各项要求的毕业生,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换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凡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者,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或《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的毕业照片(两张两寸,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及院系开具的成绩单(或相关证书),于9月3日前交至原毕业所在系(院),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此次申请资格。
2.各系(院)进行换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审核
各系(院)依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办法》,在之前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门类及学分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并提交所在系(院)分学术委员会及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填写在相关表格中(见附件3),于9月4日前将审议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和复核。
3.教务处于9月7日对各系(院)分学术委员会及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查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处分解除情况以学生处公布的为准。
2.各系(院)应特别注意不要漏审、漏报符合条件学生。
请各系(院)认真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doc (2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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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19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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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换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xls (26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