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84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3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 课程和学分要求:
本次审核各专业严格按照2019级教学执行计划安排的课程、门类及学分进行审核。
二、工作安排:
1、6月2日-6月6日,教务处和各院系同步审核;
2、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各院系依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毕业管理办法》及《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在毕业、学位资格预审的基础上,根据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情况进行毕业、学位资格终审,于6月6日16点前报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相关审议会议,对申请学生逐一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填写在相关表格中(见附件),于6月8日10点前将审议结果报教务处审查和复核。
4、教务处于6月9日完成对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进行汇总审查和复核。
5、处分解除情况以学生处公布为准,需在《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毕业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标明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上报表格请使用统一模板,不要修改格式,凡需签字盖章一律按要求执行;
2、 上报表格中,若根据本专业或院系的情况为空,如结业的学生或延长修业年限,也需打印出来注明“无”,签字盖章上报。
3、 上报表格中,“毕业班课程学时学分”表,各单位认真核对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后,再签字盖章上报。
4、 各院系应特别注意不要漏审、漏报2021届、2022届符合条件学生。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