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6)22号
各教学单位:
为缓解学生的学业压力,进一步规范学业管理,我院对学生实行重修管理,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3月3日10:00—3月6日17:00。
2.教务管理人员审批时间:3月9日。
二、重修对象
1.在校期间课程考核不及格,在学院课程课余量充足前提下,可随低年级重修相应课程。
2.因转专业、留降级等原因未修读相关课程,需随低年级补修。
3.已取得课程学分、有意愿提高课程成绩的学生,可随低年级重修。
4.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可返校参加课程重修、毕业设计(论文)重做。
三、重修课程范围
本学期开设且有课余量的课程。
1.重修大学英语2的学生,原来在普通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2E04、2E05、2E06、2E07、2E08、2E09、2E15、2E17、2E18、2E19、2E21、2E22;原来在B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2E10、2E11、2E12、2E13、2E14、2E16、2E20、2E23、2E24;原来在艺术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2E01、2E02、2E03。
2,重修大学英语4的学生,原来在普通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4E04、4E05、4E08、4E09、4E10、4E11、4E14、4E15、4E16、4E17、4E20、4E21、4E22、4E23;原来在艺术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4E01、4E02、4E03;原来在B班的学生选择以下班级:4E12、4E18、4E24。
四、重修选课注意事项
1.重修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手续。
2.跟班重修(课程时间不冲突)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自行选课;辅导重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到所在系(院)教务办公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由教务老师进行重修选课。
3.结业学生须完成交费手续后,到所在系(院)教务办公室办理选课。
4.已获学分、申请重修提分的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按两次考核最高成绩记载。课程重修优先满足考核不及格学生,名额允许再安排提分重修学生。
5.因培养方案变更无法重修的课程,可随低年级修读相近或新增课程后进行学分互认。
6.任课教师应及时更新学生名单。加强跟班重修学生平时过程管理;对辅导重修学生由任课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单独辅导,每门课程应不少于面授辅导5次,同时作业次数应不少于5次,并做好辅导记录及作业批改,依据辅导及作业完成情况适当给予平时成绩。
7.跟班、辅导重修的课程若与期末正常课程考试冲突,须先参加正常课程期末考试,重修课程可申请缓考,参加后续补考考试。
8.凡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随低年级相应开课班级重修。对于无故不参加企业实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需自行承担重修期间的相应费用。
9.原则上一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 3 门。
10.不允许低年级的学生修读高年级的课程。
11.凡课程包含上机、实验等环节,需同时选择,单独报名理论课程选课无效。
五、重修报名操作方法
(一)跟班重修学生报名
学生登录网上综合教务系统登录 http://10.1.1.102/login。
对不及格的课程、补修课程进行重修、补修报名:
方法一:重修本学期所有开设的与学生培养方案一致(课程号相同)的课程,点击选课管理——选课——方案选课——计划学年学期(选择全部)——课程类别(选择全部),选择需要重修课程和课堂,如果不冲突就可以选中提交,则预报名成功。

方法二:重修在方案选课中无法找到的课程(因课程号不同),点击选课管理——选课——自由选课,输入课程名称或课程号,点击“查询”,可以列出本学期该课程开课信息,如果不冲突就可以选中提交,则预报名成功。

(二)辅导重修学生报名
辅导重修的学生应到系(院)教务办公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由教务管理人员统一选课。
(三)开课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审批
教务管理人员在选课管理——选课数据管理——选课结果维护中查询,按操作时间排序,查看学生重修选课信息,将教务系统修读方式维护为“重修”,重修方式标注为“跟班重修”或“辅导重修”;审核不通过的,删除对应选课信息。
六、通知学生、教师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报名审批结果,未通过者选课信息将被删除。
2.复学、转专业学生需由教务老师进行系统选课;
3.任课教师根据系统更新名单,于3月10日前修改或重新打印教学记录表。
请各系(院)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完成重修报名,做好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确保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