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院教字〔2006〕14号
关于填报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从 11月27日起 组织全院范围内的教学任务填报、下达工作。教学任务填报表电子版已发至各部门负责人信箱,书面文件随此通知一起下发。请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配合填写。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行政人员承担教学任务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本科学历的行政人员申请承担教学任务必须具有讲师资格,并通过试讲;研究生学历的行政人员必须通过试讲方可承担授课任务,具体管理办法参照人事处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首次上课的教师需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开课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填报,表中各项栏目需仔细填写,并于 2006年12月1日 前将填写好的任务书返回教务处。如有教师计划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未在已列目录内,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与任务书一并返回教务处。
教务处对教学任务进行全院统调后着手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务处
200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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