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报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院教(2007)110号通
各教学单位: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工作即将启动,希望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完成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以便保证下学期的正常教学运行。对于上报新学期的教学计划提出要求如下:
1、请各系主任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各年级各专业下一学期开课计划,于 2007年10月26日 12:00之前将教学计划安排表返回教务处。
2、上报的教学计划安排表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即按此教学计划执行,如有和培养方案不符的教学计划,必须附上教学计划表更申请表,上交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更改。
3、变更的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及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4、各系结合所属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安排情况,提出与之配套的全院公共选修课课程名录,与教学执行计划同时上报教务处,每个专业可列出2-3门,由教务处统一核定后分配教学任务。
附件1: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表
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培养计划及教学实施计划变动申请表
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培养计划及教学实施计划变动申请表.doc
附件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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