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配合学院的人事考核相关工作,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上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量的核对、统计工作将严格执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依照教学任务书和调停课单认真审核,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上报。工作量一旦上报,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2、6月7日(周三)前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初稿(仅上交含有“教学工作量”及“实验工作量”内容的部分)及单位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一份书面及一份电子版),经教务处初审返回后,由各教学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按照要求时间将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每人一式两份)和单位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上报至教务处。(注 联系人:麻柏青,邮箱:mabaiqing@ccbupt.cn)
3、因调停课引起的教学工作量变动,请各单位填写课时变动统计表,于6月7日(周三)下班前一同上交至教务处。
4、在审核教师课内实验、上机工作量时,实验资料是否填写完整将纳入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考核中。在审查教师实验工作量时,系教务一岗必须与实验员进行沟通核查,检查、确认任课教师的实验资料是否填写完整(如:实验(实践)课程记录表、学生实验(实践)情况记录表、实习报告),如填写完整,则相应机房的实验员在“课内实验、上机”一栏中签字确认;如填写不完整,则实验员不予签字,任课教师的实验工作量将予以适当扣除。
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