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4)3号
各教学单位:
现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完成。为保证上课信息及时、准确地发至教师手中,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发布本通知。请各单位着重注意以下工作:
一、课表发放工作
1、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各系课表同时打包下发至各院系,分配原则如下:
课表发放管理以教务处下发的邮件包为准。
学院专职教师的课表由教师所在系发放,兼职教师的课表由学生所在系发放。
上课信息务必在放假前全部发至任课教师手中,下发课表的过程中请各系注意做好任课教师签收手续。
2、下学期开学前,务必再次同任课教师确认上课信息(开学时间、教师上课时间、地点以及班车安排等相关内容)已全部发至任课教师手中。为保证开学初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开学后两周内不允许调停课及更换任课教师。若个别单位课表微调变动的,请各教学单位注意及时通知到位。
3、各开课单位将上课学生置入课堂,学生于开课前可于教务系统中查询课表。班级课表同时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在教务系统上公布,便于查询使用。各教学单位将班级课表以及学生课表中的大学英语、体育、物理实验等详细课表发放给学生。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6周,第17周进入考试周。全院选修课在周一、周四晚开课,第16周随堂考试。
5、下学期上课起始时间:
2024年2月26日(周一)。
公选课开课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周一)晚。
6、各教学单位在确保学籍数据准确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学生课堂置入工作,保证教师于开课前可通过系统查询学生名单,并打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本科生教学记录表》。
二、上报教学文件
做好本教学单位教学大纲等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相关管理办法、样式、示例及填写规范等文件发给任课教师,并要求任课教师按规定执行。对于平台课、重点课程、已开课程等已确定的教学大纲,将大纲发给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来编写教案和教学进度表;对于需要修订或新开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任课教师按上述学院规定填写。开学两周内(3月8日之前)将相关资料收回,教务处和教师所在系各留一份存档。(注:大纲未作修订的,只需提交进度表;大纲作出修改的,需走审批流程后,再提交修订后的大纲及进度表。)
三、教材发放工作
教材发放时间为2月24日,其中2月24日13:00-16:30发放学生教材,发放地点为学思楼113;请通知学生提前到指定地点领取。若教材发放时间、地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单位实验室检查、维修工作,为开学后实验教学做好准备。
五、实验课平台管理单位做好实验课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学生实验分组和名册等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所在系,具体分组情况在开课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
凡首次聘用的外聘教师,各聘用单位务必在2月21日前完成试讲工作,对于试讲不合格人员在开课前进行更换。并于2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外聘申请表及相关外聘材料。
各教学单位将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外聘教师申请表(分新聘及续聘),外聘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外聘教师情况统计表于2月28日16:00前上报教务处;同时通知外聘任课教师,自行办理光大银行卡,并把卡号及身份证号于3月15日16:00前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