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7)2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教学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第六周星期一)课程(含全院公共选修课)。
二、清明节假期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停课(含全院公共选修课)。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