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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教学安排的通知

  

教通(2017)2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教学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第六周星期一)课程(含全院公共选修课)。

  二、清明节假期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停课(含全院公共选修课)。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