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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院选修课的选课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院选修课的选课通知

教通(2012)91号

全院学生:

下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进入选课阶段,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8月26日为学生选课时间,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下学期选修课的开课时间为2012年9月3日第一周开始,共计进行16周教学,第一周为试听机会,每周一和周三分设部分课程,学生可结合自身学习安排选择1门课程。

2、自本学期开始,正式启用新教务系统进行选课。选课学生登陆系统后,点击“选课管理”进入选课模块,在左侧菜单栏“选课方案”中,点击“校任选课”,选择所上公选课;点击“已选课程”可查询选课结果,并按相应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如要删除所选课程,点击左侧“所选课程删除”,即可进行删除操作。

3、选课期间,学生可进行退选、改选。选课日期截止后,选课系统关闭,选课结果生效,学生不能进行改选。学生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选课结果,并按指定时间、地点上课。选课过期不再受理,请按照选课时间及时选课。

4、各位同学要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全院公共选修课模块的要求和已选课程尽快进行选课。自2009级起,第八学期将不再为大四学生安排公选课程,因此,请合理规划选课时间,保证在第七学期修完规定公选课学分。

特别提示:

1)、选课结果以系统显示选课结果为准,不登陆系统,仅到 任课老师处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

2)、部分课程有选课专业限制,选课时请确认符合选课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者选课结果无效。

3)、选课人数不足50人的课程将不予开课。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选课结果对选修课程进行调整,请关注教务处通知。

4)、为保证系统安全,请及时修改新教务系统密码。

5)、选课后,如确定不再选修已选课程,请务必登陆系统进行退选,否则无成绩系统会按0分计,并会对后续评教等产生影响。选课后未上课,且未退选者,后果自负。

6)每人每学期只可选课一门公选课。

请各单位做好学生选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附: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课表

教务处

20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