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教通(2009)106号
各教学单位:
学院即将启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工作,为了保证下学期的正常教学运行,此次上报教学执行计划包括常规教学计划、小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耗材计划,希望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完成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对于上报新学期的教学计划提出要求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各年级各专业下一学期开课计划,于 2009年10月20日 12:00之前将教学计划安排表返回教务处。
上报的教学计划安排表经院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即按此教学计划执行,上交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更改。
2、凡上报开课计划与原培养方案不符,须附上《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变更的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及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3、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充分考虑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提出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以及实践教学任务安排的时间,对于实践教学学分较多或者门数较多的专业,应考虑将实践教学穿插在学期中进行。
4、根据教学实际需求,在17周前统计和报送实验实训耗材计划表,对于实验实践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需临时增加的耗材使用计划按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各教学单位结合所属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安排情况,提出与之配套的全院公共选修课课程名录,与教学执行计划同时上报教务处,每个专业至少列出3-4门,每门课程两学分,由教务处统一核定后执行。
附件3:2009-2010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耗材计划表.xls
附件4: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名录.xls
教务处
20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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