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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项开学准备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基本完成。为保证上课信息及时、准确地发至教师手中,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发布本通知。请各单位着重注意以下工作:

  一、课表发放工作

  1、任课教师可由http://111.204.7.29:8080/ “教师登录”登录后,查询个人课表。各系课表同时打包下发至各院系,分配原则如下:

  课表发放管理以教务处下发的邮件包为准。

  学院专职教师的课表由教师所在系发放,兼职教师的课表由学生所在系发放。但由于个别本部教师承担多门课程,涉及若干专业,为便于课表发放工作,将课表发放任务临时归至教师所承担的主干课程所在系。望相关教务员老师予以理解和配合。

  上课信息务必在放假前全部发至任课教师手中,下发课表的过程中请各系注意做好任课教师签收手续。

  2、下学期开学前,务必再次同任课教师确认上课信息(开学时间、教师上课时间、地点以及班车安排等相关内容)已全部发至任课教师手中。为保证开学初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开学后两周内不允许调停课及更换任课教师。若个别单位课表微调变动的,请各教学单位注意及时通知到位。

  3、各开课单位将上课学生置入课堂,学生于开课前可于教务系统中查询课表。班级课表同时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111.204.7.32/jwc/)上公布,便于各系查询使用。各教学单位将班级课表以及学生课表中的大学英语、体育、物理实验等详细课表发放给学生。

  4、15-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6周,第17周进入考试周。其中,全院选修课在周一、周四晚开课,第16周随堂考试。

  5、下学期上课起始时间:2016年2月29日(周一);

  公选课开课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周一)晚。

  6、各教学单位在确保学籍数据准确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学生课堂置入工作,保证教师于开课前可通过系统查询学生名单,按2015年9月下发的《考勤及成绩记录表》格式记录考勤及期末成绩。

  二、上报教学文件

  做好本教学单位教学大纲等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相关管理办法、样式、示例及填写规范等文件发给任课教师,并要求任课教师按规定执行。对于平台课、重点课程、已开课程等已确定的教学大纲,将大纲发给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来编写教案和教学进度表;对于需要修订或新开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任课教师按上述学院规定填写。开学两周内(3月11日之前)将相关资料收回,教务处和教师所在系各留一份存档。

  三、教材发放工作

  教材发放时间为2月28日,其中上午9:30—10:30发放15级教材,其他时间发放老生教材,请通知学生提前到教材科领取。

  四、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单位实验室检查、维修工作,为开学后实验教学做好准备。

  五、实验课平台管理单位做好实验课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学生实验分组和名册等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所在系,具体分组情况在开课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

  凡首次聘用的外聘教师,各聘用单位务必在1月27日前完成试讲工作,对于试讲不合格人员在开课前进行更换。并于1月29日前提交外聘申请表及相关外聘材料。

  各教学单位将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外聘教师申请表”(分新聘及续聘),外聘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外聘教师情况统计表于1月29日16:00前上报教务处;同时通知外聘任课教师,自行办理光大银行卡,并把卡号及身份证号于3月4日16:00前上报教务处。

  七、教师座谈会

  为了加强与新学期任课教师的沟通,帮助任课教师提前熟悉学院情况,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27日组织教师座谈会,注意事项见教师座谈会通知。

  教务处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