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133号
各系(院):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院教字〔2012〕3号),现将启动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毕业实习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前的必修环节。请各系(院)要做好毕业实习组织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4届全体在校生
二、实习时间
原则上试点系(院)在第八学期第四周开始进行毕业实习,非试点系(院)在第七学期第九周开始进行毕业实习。各系(院)也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实习启动时间,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
三、相关要求
1、毕业实习单位请各系(院)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专业实际,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安排好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2、各系(院)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与学生签订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由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应与企业签订相关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
3、毕业实习有学分要求,各系(院)要充分做好毕业实习动员工作,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和学生管理。对于不认真实习的学生或不听从系(院)实习安排擅自离岗、或在实习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各系(院)可以按未完成实习学分处理。对于分散实习,在实习期间要有专人定期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原则上一周至少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于集中实习,要派带队教师进行管理,由学院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试点系(院)在第八学期第一周上报毕业实习工作安排;非试点系(院) 在第七学期第八周上报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5、各系(院)按专业将毕业实习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