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6)42号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于3月31日上午9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请各教学单位所属实验室做好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如下:
1.实验室耗材库存情况、实验设备完好率。
2.实验室环境卫生:包括各实验室地面、实验室墙面、实验台面、仪器设备表面、窗台、玻璃等室内的卫生情况。
3.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电源开关、插座,电源线、开关、插座有无超负荷工作或损坏、短路现象。
4.门窗、门锁是否完好。
5.教师/学生实验情况记录表记录情况。
6.贵重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妥善存放。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教务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