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6周,其中理论公选课考试安排在第16周随堂进行。现将教务处组织的30门公选课(含网课)的具体考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选修课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安排为:
二、学生注意事项:
1、凡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无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2、不在上课名单内的学生不管是否上课、是否参加考试,一律没有成绩。
3、被取消公选课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定,考前清查考场,检查学生证件;
2、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上写明以下内容:
(1)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后上交;
(2)与考试有关物品一律放到指定地方;
(3)交卷前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3、监考教师无权擅自将作弊学生放出教室,凡考场违纪、作弊学生应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监考教师要当场收缴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并保管好,并在违纪学生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四、成绩提交要求
各位任课教师请注意,第16周考试结束后,请将所担任课程的《考勤记录表》(一份)、《成绩单-按院系打印》(一式两份)和《作业/论文/试卷》(按院系归类)整理好后,最晚于12月20日星期五前交至明德楼401办公室郭小婧处。
教务处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