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即将启动,希望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完成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以便保证下学期的正常教学运行。新学期课程安排的具体流程如下:
1.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下发后,请各系主任根据专业发展方向以、各专业学生特点,核准各年级各专业下学期的开课计划,于 2007年4月25日 12:00之前返回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各系上报开课计划无误后, 教务处将于 2007年4月27日 17:00前下发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本院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于 2007年5月10日 12:00之前将教学任务书返回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根据每位任课教师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授课质量。
3.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任务汇总后, 5月15日 将全院教学任务分解后,重新整理任务书下发至对应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与本系系主任(即本部相应学院教学副院长)联系,发放教学任务书,并于 5月25日 之前将教学任务书返回教务处后,由教务处统一排课。
4.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准时上交所需材料,对教学任务书中涉及到的内容(如教师职称、教师联系方式、上机环境、排课要求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教务处会尽量考虑教师排课要求,如因教师未填写排课要求而导致教师不能上课等问题,课表一经排定,教务处不再调整。
教务处
200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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