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 7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为加强教材管理与质量监控,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的选用和审核工作,规范选用程序,做到“凡选必审”,对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教材选用严格依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3、各教学单位应对教材的选用和审核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文字材料并报教务处。学院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4、各教学单位对选用的教材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征订单》,教务处对教材选用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征订教材的各种数据(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次、作者、书号、数量、单价等)进行认真的核对,教材信息必须详尽准确,不能采用缩写或简略的形式输入,以免造成教材信息的错误。不征订/自行复印/已订购课程信息仍需填写,避免出现漏订情况。坚决杜绝教材重订、误订、漏订等情况,一旦出现差错由上报单位负责。教材一经选订、购入,须按计划使用,一般不得擅自更改,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2、各教学单位按班级统计预定教材人数,新生教材按照招生人数确定订购数量,老生教材由各自然班自行统计预定人数确定订购数量,按实际订购人数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征订单(采购版)》,同时做好预定学生名单统计。跨教学单位开课的课程由开课单位提供教材信息,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按照预定人数征订。学生预定教材需预定本学期所需全部教材,一经预定原则上不得取消。教师样书数量由各开课单位按实际需要进行统计,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师用书统计表》。
三、教材费结算
1、学生缴纳的教材费按“入学预缴、每学期结算”的办法进行管理。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学院“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教材费金额预缴书款,多退少补;其余每学期按实际领取的教材进行结算。
四、报送材料说明
1、本次报订的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次、作者、书号、数量、单价必须输入正确,否则会订错版本、订错数量等。
3、报送材料要求:所报材料均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电子签名,纸质版签字完备并加盖系(院)公章,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包括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征订单;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预定统计表;附件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材征订单(采购版)附件: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师用书统计表;附件5: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
4、征订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7日。
附件6: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pdf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