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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通(2017)95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6年度教学研究各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教学研究项目工作的管理,根据立项要求,现对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第1次中期检查(共开展2次中期检查),同时根据项目研究的进展状况,对课题匹配资金做相应处理。请相关部门和单位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1、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5份),并附项目进展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杨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loudy_y@126.com。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项目上报的中期研究成果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

答辩要求:每个项目组推选一人为主答辩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答辩采取答辩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个项目答辩人陈述时间为5—8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5—8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中期检查结果,能够按立项计划实施研究,预期成果明确的项目将顺利进入下一阶段的研究。对未能够按计划实施研究、进展缓慢、预期成果不明确的项目,教务处将要求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停发项目资金,待项目研究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项目支持经费。

 

附件1:2016年度教改立项中期检查名单表

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教务处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