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44号
各教学单位:
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将于4月27日举行,请相关单位负责人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并填写附件2,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请各项目组成员积极合作,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按时到场答辩。每个项目组推选一人为主答辩人,答辩采取答辩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个项目答辩人陈述时间为5—8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5—8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见附件1。
说明:
1、答辩材料主要包括PPT课件、项目研究成果纸质、实物和电子材料等(已提交的材料除外)。
2、原则上,主答辩人由各项目负责人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项目组其他成员担任。
附件2: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答辩主答辩人名单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