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1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0级学生顺利毕业,做好毕业生的学分审核工作,现将202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应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本次审核工作。
2、以学年学期为序,认真核实各专业的培养计划以及教学过程中的执行情况。执行情况应包含必修、选修、公选等培养方案中所包含的所有课程类型。核实后填写附件:《202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审核表》(按审核表具体要求填写)。
3、对于未按照培养方案执行的课程,各院系应提交解决措施及处理意见。
4、各系于2023年10月16日12时前上交审核表纸质(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附件1:附件:202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统计表.xls
教 务 处
202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