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优秀教案、优秀课件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院教字〔2011〕9号
为促进全校教师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同时熟悉教学业务,争创教学典范,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院开展优秀教案及优秀课件评选活动。为了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院所有专职教师。参评内容包括我院各专业所开课程的教案、课件。凡已获院级或以上级奖的教案、课件,不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材料
教案、课件、优秀教案(课件)推荐表(见附件1),教学单位优秀教案(课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评比方法
评选分为教学单位初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初评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教师教案、课件的初评,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其中教案数为本单位任课教师人数的25%、课件数为本单位任课教师人数的20%。
(二)专家组终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参评教案、课件进行评选,最终评出校级优秀教案10个、优秀课件10个。
评选标准:优秀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3;优秀课件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
优秀教案、优秀课件评选工作每年开展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9—10月进行。
五、奖励办法
学院将为获得优秀教案、优秀课件的老师颁发证书及奖金,并安排获奖教案、获奖课件的展示活动。所有获奖情况,将计入获奖者的业务考核档案,作为院内职称晋升与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本管理规定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 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