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锋 来源: 时间:2018-11-02 09:22:25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2018年10月12日第十六次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请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2015、2016、2017级在籍学生的清考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