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教务处制定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现下发,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院教字〔2021〕2号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同时结合北京市抽检工作,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现决定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二、评选对象
凡我院本科应届生毕业答辩成绩为优秀者,由院(系)按不超过专业毕业生总数3%的1.2倍差额推荐,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三、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聘请督导、专家等人员进行评审。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分为两组:
第一组:工学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流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第二组:文管艺类(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传播学、数字媒体艺术、英语)
四、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院(系)推荐,填写相关表格后将材料报学院教务处,评选时间在毕业答辩后两周内进行,评选结果由教务处公布。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最终评选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3%,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参见附表)进行评定。各组评委根据评选指标对所在组的每篇设计(论文)逐项进行打分,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确定最终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五、提交材料: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及电子稿(包括作品、说明书及图纸等);
4)改编的3000-5000字左右摘要一篇以及电子稿。
六、评选结果
1)凡确定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发文公布;
2)对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给予表彰,并载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集》;
3)各学科评选结果得分的高低作为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
七、本规定于2021年5月25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