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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试卷批改的通知

关于规范试卷批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现将试卷批改要求通知你们,请各教学单位传达到所有任课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试卷批改总体要求 1、用红色钢笔、水笔或圆珠笔进行批改。 2、统考课程实行流水作业,集中评卷,每一位教师注明批阅的试题号。 3、每题按采分点给出所得分(正分,不得分以0分计)并统一写在试题右侧。 4、每大题的总分用正分形式写在大题题号前边(题首分),并将题首分移到卷首成绩栏内,经仔细核对小分、题首、卷首分准确无误后,给出卷面总分,记入总分栏内。 5、教师应按要求将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认真填写在成绩单上,并按照本规定所要求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成绩单上成绩不能有修改痕迹,确实要修改的,教师必须签名。合格以上的成绩用蓝或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合格的用红色笔填写。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往学生所在系,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6、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7、认真客观地填写试卷分析表。     二、试卷批改详细说明 1、填空题:每空均有“√”或“╳”,以大题给出得分。 2、选择题:每题均有“√”或“╳”,以大题给出得分。 3、判断题:每题均有“√”或“╳”,以大题给出得分。 4、改错题:根据出卷老师的要求批改,每题均有“√”或“╳”,以小题给出得分。 5、简答题:以每题给出得分,如回答不完全正确,可在相应的“√”上加一点,进行适当扣分;但应在不完全正确的位置用红笔指出,如回答不完整,应用红笔在相应的位置打上省略号以示不完整。 6、问答题:以每题给出得分。批改时应根据参考答案中的要点及给出的分值逐个要点打“√”或“╳”。如回答不完整,可在相应的要点中的“√”加一点。 7、计算题、案例分析题、作图题、编程题等等大题均可参照简答题或问答题的批改要求进行批改。 8、凡遇未涉及的题型或其他形式考试,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统一规范。       教务处 2009-12-9     附:以往试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序号 问题分类 具  体  表  现 整改要求 备注
1 标准答案 答案卷的答案采取“见教材第几页” 答案书写完整、科学、简明  
2 标准答案与试卷混合装订 按试卷装订要求统一装订  
3 标准答案“不标准” 按题意书写完整、规范  
4 样    卷 未使用统一模板 统一按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出题  
5 阅    卷 阅卷方式不一:有打勾、打圈、打斜线 要求:对“√”,错“╳”  
6 扣分不一,有加,有减,有不判分的 错处统一用扣分  
7 不使用红笔 统一用红笔(钢笔、水笔或原珠笔)批改  
8 得分不正确 抽查发现通报批评  
9 判分不一,相同情况扣分不一 扣分标准要统一(抽查发现通报批评)  
11 总分不打在规定的位置上 抽查发现通报批评  
12 成绩登记 填写不完整 按要求填写完整,整洁  
13 签字不完整 按要求有完整的检查程序和签字归档  
14 平时成绩有的有分数,有的无分数 按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标准占适当比例  
15 平时、期中、期未、学期成绩不全 按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标准填写完整  
16 成绩涂改 阅卷人签字、认可。确保成绩评改严肃性  
18 课程名称不对 要求统一按教学计划的课程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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