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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网络课程管理办法


随着教育信息化慕课、云课堂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学院学生对网络课程学习的需求推进我院信息化教学建设工作,让学生享受到优质的名校名师教育教学资源,培养学生自主独立的学习能力,学院引进网络线上课程,作为线下课程的补充规范网络课程的学习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课程管理

第一条 学院教务处统筹网络课程管理。

第二条 网络课程主要以通识课与专业方向选修课为主。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末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共同研究决定下学期需开设的网络课程项目,经学院审批后,置入学院教务系统

第三条 学生选修教务系统中的网络课程,完成教学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二章 学习管理

第一条 学生选课

学院每学期按实际需求精选相关网络课程作为学校选修课程的补充。教务处将课程置入学院选课系统。学生在选课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具体选课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第二条 学习形式

网络选修课程采用自主学习形式;学生课程学习过程中应关注自己的进度自查、视频观看、作业提交、课程讨论、考核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 学习要求

一、按照网络课程要求,遵照课程学时数,合理安排时间,自主学习,按时按量的听完所选课程;

二、按照网络课程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后作业,并完成单元测验工作;

三、听从管理老师安排,完成课程面授部分内容;

四、在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学周内完成该课程的学习。

第四条 网络课不及格处理办法

学生网络课考试不及格的,视为不通过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一条 人数配比

选课人数达60人以上设一名管理教师,若课程所选人数不满60人,原则上不本课程,若有特殊需要,则一名教师可管理多门课程,以达到人数配比要求。

第二条 能力要求

管理教师必须具有课程管理经验,并熟悉教学管理流程,能够熟练掌握成绩管理,学分认定,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务工作。

若为专业课程,有专业背景的教师优先。

第三条 职责要求

一、通知参加网络课程学习的学生按照学习要求和操作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学习及课程考核。

二、定期检查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紧跟课程教学进度,密切关注教学进度落下较多的学生,督促学生完成线上课程;

三、按照网课要求,组织学生按时参加面授环节;

三、及时导出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完成作业上传后,导出作业,并建档留存;

四、学生听完所选课程后,督促学生做好课程考核工作,并及时导出学生成绩,提交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学生考核成绩的检查、登录学分核定的工作。

第四条 津贴补助

学院将按人数配比给予管理教师适当的津贴补助。

第四章 附 则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9日起正式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