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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邮电大学接收世纪学院优秀学生访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了充分依托北京邮电大学优质教学资源,更好的打造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品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世纪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北京邮电大学接收世纪学院优秀学生访学实施方案(试行)》院教字(2015)1号印发: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接收世纪学院优秀学生访学实施方案(试行)》

  2015年4月21日

 

 

北京邮电大学接收世纪学院优秀学生访学实施方案(试行)

院教字(2015) 1号

为了充分依托北京邮电大学优质教学资源,更好的打造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品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世纪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世纪学院申请,协商,北京邮电大学校务会研究同意接收我院优秀生进入校本部访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办法和要求

1、访学试点专业: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英语、财务管理(北京邮电大学专业为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专业为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根据双方学校协商情况,确定访学专业。

2、参加访学学生要求:

1)选拔期间为我院二年级注册学籍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15%,且无不及格课程;或其他方面学有专长的学生。

4)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访学学习任务。

3、访学学生人数:依据访学协议,原则上每学年为20人。

4、访学期限:一学年。

5、选拔流程:(1)院系依据教务处下达的访学指标要求,结合学生报名情况,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初选,并将选拔结果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初选情况提交院学术委员会面试,并将面试结果报院务会审批。

(3)将初选访学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结合第四学期课程考核对初选访学学生成绩进行复查,按照公示名单自上而下排名确定最终20人访学名单,报北京邮电大学审查后确定。

6、时间安排:

(1)每年4-6月开展学生选拔工作;   

(2)访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邮电大学完成编班、选课等相关工作。

二、访学学生的管理

1、访学培养方式:参加访学学习的学生编入北京邮电大学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成绩考核、成绩记载互认管理等与北京邮电大学同班同学同等对待。

2、在访学期间享受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的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办理临时学生证等。

3、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的规章制度将学生纳入正常学生管理中。学生在访学期间应遵守北京邮电大学学校的规章制度,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相关规定予以处分,其材料转回世纪学院处理。对于违反规定或制度,情节严重者,世纪学院有权取消其访学资格。如学生本人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生任何事故,学院均不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相应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参加访学期间,世纪学院学生所在院系加强访学学生的联系与管理,及时告知世纪学院的相关情况,同时要求访学学生每学期开学初到世纪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5、学生访学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回世纪学院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由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出具访学学生在访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及访学证明(加盖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公章)。学生必须修满所编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学分,世纪学院互认学生在访学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及成绩。

6、访学学习学生和世纪学院签订个人访学协议,一经派出,不得中途擅自退出或发生任何学籍变动。

三、其他

1、世纪学院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00万支持优秀学生访学项目

2、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方案从2015年4月20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