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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结业后重修、重考须知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因课程不及格没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发予结业证书。

2、结业生离校后,在修读年限内可以回校参加重修或重考。重修学生将编入在校生跟班学习;重考学生考试时间与校内毕业生清考时间相同,为每年4月。而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在次年跟下届毕业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

3、结业生在修读年限内经重修或重考后成绩全部合格的,可申请换领毕业证,成绩不及格的,将永久性结业。

4、结业生重修(重考)申请流程:

(1)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重修(重考)申请表》。各系将报名学生汇总表和学生本人申请单一并报送教务处。

(2)重修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5日、9月1-5日,重考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0- 3月20日 。

(3)学生可登陆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填表后可到校提交申请,也可使用电子邮件,将申请表发至所在系指定邮箱。

5、缴费方式

(1)报名时间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到学院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也可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报名作废。

(2)邮局汇款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张晓津收(邮编:1026313),汇款单备注中应写明:xx同学xxxx课程重修(重考费)。

(3)考后一个月内学生可登陆教务处主页查询考试成绩。经重修(重考)全部成绩合格者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表格自行下载并打印),在9月1-5日到教务处换领毕业证。

6、教务处及各系咨询电话、报名邮箱

单位名称

电话

邮箱地址

教务处

010-61227378

jwc@ccbupt.cn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010-61225763

tx@ccbupt.cn

电子与自动化系

010-61225803

dz@ccbupt.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010-61228448

jsj@ccbupt.cn

经济管理系

010-61228450

jg@ccbupt.cn

艺术与传媒学院

010-61228202

yscm@ccbupt.cn

外语系

010-61228442

wy@ccbupt.cn

中法工程师部

010-61228667

zf@ccbupt.cn

基础教学部

010-61227038

jcb@ccbupt.cn

教务处

200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