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因课程不及格没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发予结业证书。
2、结业生离校后,在修读年限内可以回校参加重修或重考。重修学生将编入在校生跟班学习;重考学生考试时间与校内毕业生清考时间相同,为每年4月。而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在次年跟下届毕业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
3、结业生在修读年限内经重修或重考后成绩全部合格的,可申请换领毕业证,成绩不及格的,将永久性结业。
4、结业生重修(重考)申请流程:
(1)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重修(重考)申请表》。各系将报名学生汇总表和学生本人申请单一并报送教务处。
(2)重修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5日、9月1-5日,重考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0- 3月20日 。
(3)学生可登陆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填表后可到校提交申请,也可使用电子邮件,将申请表发至所在系指定邮箱。
5、缴费方式
(1)报名时间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到学院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也可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报名作废。
(2)邮局汇款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张晓津收(邮编:1026313),汇款单备注中应写明:xx同学xxxx课程重修(重考费)。
(3)考后一个月内学生可登陆教务处主页查询考试成绩。经重修(重考)全部成绩合格者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表格自行下载并打印),在9月1-5日到教务处换领毕业证。
6、教务处及各系咨询电话、报名邮箱
单位名称 |
电话 |
邮箱地址 |
教务处 |
010-61227378 |
jwc@ccbupt.cn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
010-61225763 |
tx@ccbupt.cn |
电子与自动化系 |
010-61225803 |
dz@ccbupt.cn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010-61228448 |
jsj@ccbupt.cn |
经济管理系 |
010-61228450 |
jg@ccbupt.cn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10-61228202 |
yscm@ccbupt.cn |
外语系 |
010-61228442 |
wy@ccbupt.cn |
中法工程师部 |
010-61228667 |
zf@ccbupt.cn |
基础教学部 |
010-61227038 |
jcb@ccbupt.cn |
教务处
200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