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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在2012年和2013年分两批开展原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工作。经研究,2012年北京地区高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工作将以遴选准入的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范围为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完成转型升级的2003年-2010年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精品课程。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的军队、公安院校以及其他院校的涉密课程不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范围。网络教育类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办法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推荐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须符合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要求。推荐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推荐课程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原则上由原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继续担任。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升级改造任务。
课程建设团队应结构合理,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高等职业教育推荐课程中的专业课建设团队还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课程负责人可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需要,对原国家精品课程团队进行适当调整,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
课程负责人及建设团队的变更随此次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北京市教委,最终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要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资源要求
推荐课程须依照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课程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须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课程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课程拓展资源要能够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四)技术要求
推荐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应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2)。网络教育课程还应符合网络教育的特殊要求。
(五)知识产权及管理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高等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将被视为同意《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中对知识产权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三、推荐遴选程序和申报方式
(一)推荐遴选程序
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由北京市教委评审遴选后统一向教育部推荐。北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各校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课程。
(二)推荐限额
此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北京市的推荐限额为本科197门、高职10门。请各高校按照不超过本校原有本科国家精品课程和高职国家精品课程数量的60%进行推荐。
(三)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推荐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学校由其指定部门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课程申报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同时各课程申报团队填写“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3或附件4,一式5份)、“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交至北京市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评审工作秘书处。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申报、遴选和共享工作,建立规范程序,采取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建设计划,并将原国家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作为2012年和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工作重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对提交和更新的课程资源质量负责,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所有资源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各高校应安排相关的教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负责“申报工具”在校园网中的安装,并协助课程申报团队规范地使用“申报工具”。
五、技术支持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将为申报工作设专门服务器和网络,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申报工作的技术支持,并对高校教师和教务人员进行课程申报的有关培训。培训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评审工作秘书处
联系人:黄晓红  联系电话:67391527
电子信箱:huangxh@bjut.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一教226房间
邮编:100124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红莲  李雨竹
联系电话:66075044
电子信箱:jw_gjc@bjedu.gov.cn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技术支持和服务
联系人:王妍、居烽
联系电话: 58582357、58582323
电子信箱:jufeng@hep.com.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3.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
4.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高职)
5.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2相关文件及技术要求(点击下载).doc

     附件3-5相关表格(点击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