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院教字〔2005〕11号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试行)
一、 总则
(一)为提高我院的教学管理水平,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此促进我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定。
(二)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而教学管理则是学院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教务处、各系(部)都负有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四)教学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教学及其规律的研究和掌握,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和实施教学改革。
(五)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教,依法治校。
二、 教学计划管理
(一)教学计划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各系要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培养要求,主持制定本系的专业教学计划。
(二)制订教学计划要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突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训练。
(三)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专业培养目标;
2、培养要求;
3、修业年限;
4、授予学位;
5、主干学科;
6、主要课程;
7、课程教学安排表;
8、课内课程模块学分分配比例及比例表;
9、实践环节安排表;
10、课外安排与要求;
11、有关说明。
(四)制订教学计划的程序是: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和确定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学习和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教务处提出本院制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由系主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后报教务处,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后下发执行。
(五)教学计划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不断创新。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轻易变更。
(六)各系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教学进程计划,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三、 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运行管理是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
(二)制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依据,是指导教学的基本文件。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可参照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院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由课程负责人统一编写。
2、制订教学大纲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改革精神,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基本内容包括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基本内容及其各章节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其要求,教学形式方法、学时及其分配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认真安排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内容,如学生作业、课堂讨论、日常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实验和上机等。
4、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三)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1、教师的选聘。(l)各门课程均应选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作任课教师。(2)任课教师一经确定并已开课原则上不准中途调换,如确需调换的,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必须经教务处同意。(3)对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领导干部进行听课,并把学生、专家与领导的评价综合起来,对教学效果确实较差的任课教师立即进行调换。
2、编制课程进度计划。课程进度计划是实施教学大纲的具体方案,是课程教学内容和方式的具体安排,每门课程都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计划。(1)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的具体内容与时间安排、教学方式、课外辅导、答疑、自学、作业及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参考书等。(2)课程教学进度由课程负责人制定,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世纪学院教务处一份,学生所在系和教师本人各留一份。院教务处和各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选用教材。(1)使用统编教材的课程,必须统一选订教材。(2)无指定统编教材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征求各任课教师的意见或集体讨论确定后报教务处统一订购。同一类别、层次的相同课程原则上应选订同一教材。(3)无教材的新课程或其他原因需自编教材的,要精心组织编写人员,精选内容,合理安排,编写的教材应符合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4)选用教材应注重教材内容的新颖性、科学性,与培养层次相符合,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
4、备课。(1)认真备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计划、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课。(2)备课的具体要求是:认真钻研教学大纲,领会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查阅教学资料,锤炼讲课内容及板书内容;认真钻研教材,把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重点、难点;广泛收集有关材料,特别是社会经济及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情况和学科发展的新成果,研究和设计最佳教学方案,准备好教学所需的教具、器材、多媒体教学课件和有关材料;根据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精选课后思考题、作业题和参考书。
5、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1)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正、语言清晰、板书规范,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课堂组织严密,讲解清楚、熟练,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既注重知识的成熟性,又能反映学科的新成果、新发展,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3)积极探索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启发思维,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紧密结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4)部分需要进行板书教学的课程要以板书为主,多媒体为辅。
6、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运用知识,发展思维,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课堂讨论计划、精选讨论题目,使学生在讨论前认真准备。课堂讨论,可以采取班级讨论或分组讨论的形式,在讨论中,教师要进行启发、引导,最后加以总结。
7、作业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扩展、巩固课堂教学成果,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重要环节。(1)结合课程的内容和特点,布置适量的作业,作业的难度要形成一定的梯次,做到既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检查、巩固,又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教师要结合课程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并对学生的作业情况做记录,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3)每次作业批改数量应达到教学班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4)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或作业中反映的问题,教师要进行认真辅导,结合难点,主要解决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自学的能力。(5)课后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必须安排基础课程定量的答疑时间,通过答疑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和教学中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教学。
8、实行听课制度。每学期教务处负责人听课10学时以上,各系主管教学副主任听课10学时以上,各系教学助理每学期听课12学时以上。听课人员都要填写听课评议表,必要时可组织课评讨论,并在听课后三天内将听课评议表交教务处存档。
(四)实践(或上机)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环节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1、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全面完成,不得任意减少、变相减少或取消,如确需变动的由各教学单位做出变动的具体规划,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
2、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订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完成教学内容,严格考核,避免流于形式。
3、任课教师全面负责实验(或上机)指导,实验室(或机房)技术人员应紧密配合,保证学生实验(或上机)的教学质量。
4、任课教师应按实验(或上机)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认真准备实验(或上机),在实验(或上机)中加强指导。
(五)日常教学管理。主要是监督教学计划及其具体执行情况,了解教学信息,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
1、了解和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严禁任意改变课表、随意调课或停课,避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如因故确需调课或停课的,需按程序经课程负责人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送学生所在系(部),由各系负责通知学生。
3、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校园文化生活、社团活动是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补充,应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举行校园文化活动一般不得占用教学时间,特殊情况需占用教学时间的,必须经教务处审批。
(六)考试及成绩管理。考试及学生成绩的管理依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考试及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在日常管理中应重点管好成绩单和学籍信息,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七)教师工作的管理。
1、了解教师的主要授课课程,教学研究、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常规教学工作检查,每学年均进行教师备课检查、课堂教学检查、作业批改检查、教育实习检查、教学总结检查等。
(八)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器材、场馆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意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资源效益,保障教学需要。
(九)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教务处及系(部)教学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各类教学档案的完整、有效。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就是要通过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因素的不断改善,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科学的评价手段和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促使教学效果最佳化。
(二)树立质量意识,确立正确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观点,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发展的观点,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观点。
(三)教学质量管理,必须抓住与教学过程相联系的全程质量的管理,即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新生质量关;计划过程的质量管理,即制订高质量的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即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即用充足的图书资料、先进的仪器设备、功能齐全的场馆及其现代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考试过程的管理,即采用科学的考试方法,完善的制度和程序,准确地反映教学效果。
(四)教学工作评价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途径。科学、准确的教学评价不仅反映教学质量的优劣,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1、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包括各教学单位总体教学工作评价;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评价的重点应放在系级总体教学工作评价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两个方面。
2、系级总体教学工作评价,就是对系级的教学及其管理的质量作出全面、客观和准确的评定。具体过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个学期的期末组织全校规模的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评定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衡量教师业务能力、评选先进等的主要依据。
4、教学评价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提高”的原则,并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相结合,通过教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一)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要切实加强建设力度。
(二)科学规划我院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提高基础学科水平为原则,结合社会的发展需要,发挥我院的优势,办出特色。
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的调整。学院每年7至9月进行专业规划,凡新设或调整专业,各系应于6月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
要求新增设专业或调整专业方向必须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并附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撤并专业应提出可行报告。必要时,教务处在进行充分认证后可直接向学院提出撤并或调整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建议。
(三)课程建设。课程建设的目标,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全院的课程建设成为合格课程;力争建设一定数量的院级、市级优秀课程。
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多寡,反映了一个教学单位的教学水平和管理工作水平。各系(部)应进行统一规划,发挥全体教师的作用,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的建设工作。
(四)教材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视听教材的全面建设工作,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适用性强的教材、讲义等。
(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习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巩固、加深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系应按照不同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制订实习大纲、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要把基地的建立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教务处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六)学风建设。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作风两方面的建设。
1、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术传统。
2、对学习风气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用“院系共同抓”,的作法,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学习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七)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学期教学总结等。
2、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如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管理、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课堂守则等学生管理制度。
六、完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一)完善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前提。健全和完善的教学管理系统,将对统一调动学院的各种资源,实现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管理严格起到重要作用。
(二)教务处是在主管教学的院长直接领导下,代表学院具体行使教学管理职能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执行院长的决策,协助院长对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协调,督促、检查各系(部)的教学工作,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学院的教学工作积极、主动、全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长决策、指挥参考。做好为基层、为教学服务的工作,并接受基层和师生的监督。
(三)系(部)是教学管理的一级组织,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系(部)教学助理在系(部)主任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院长的决策,在同系主任认真研究后制定本系(部)的具体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在教学及其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长决策参考。
(四)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经常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修改。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务处
200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