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院第三十一届高等数学竞赛已于近期结束,按照竞赛成绩的高低,现将具体评奖情况公布如下:
一、 工科类
二、 管理类:
对于以上的获奖同学,学院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高等数学A1(或高等数学B1、微积分1)奖励期末考试成绩100分;二等奖获得者高等数学A1(或高等数学B1、微积分1)期末考试成绩奖励50分(100分封顶);三等奖获得者高等数学A1(或高等数学B1、微积分1)期末考试成绩奖励20分(100分封顶)。本次竞赛所奖励的成绩均为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期末总成绩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合而成。
教务处
基础教学部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