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126号
各院系:
我院本学期补考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学籍审核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试读学生如期完成学籍异动手续,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本次学籍审核对象为大二、大三、大四全体在校学生。
二、 各系于9月20日12:00前将学籍审核结果纸质及电子版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核对审核名单,并于9月21日16:00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各院系,并对审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交院务会讨论。
三、 根据院务会决议,教务处公布处理结果,各院系将试读协议发放给试读学生。
四、 9月28日前各院系将试读协议上交到教务处学籍岗,并完成试读学生的学籍异动及成绩互认、补修、新系统课堂置入,删除已置无用课程等后续工作。教务处于2个工作日内将协议返还各院系。
本次审核请依据《学籍审查补充规定(试行)》的执行,军训学分不审核。另大学英语、数学实验、高等数学(微积分)依据补充规定的相应年级要求可进行学分减半审核。
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籍审核结果(具体格式见附件),准确掌握试读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学籍审核用表.xls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