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规章

关于印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院发〔202335

 

关于印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2023125日第18次院务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请各单位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31214

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学院美育育人功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将学院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坚持面向全体。健全并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美育资源,全面提升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6年,学院美育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将美育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美育资源配置,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相互结合、专业教育与美育教育相互融通的美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普及艺术教育

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全员全方位开展美育教育。把艺术课程和艺术实践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美育与各学科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课外实践有机结合,发掘发挥各学科美育育人功能。设置美育教育本科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在第一课堂设置 2学分的公共艺术必修理论课程,学生须修满2学分方能毕业。

1.重视理论教学,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美育教育指导思想,加强美育教育与学科教育相融合。基于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充分发挥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框架体系与结构,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导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多渠道丰富美育课程资源,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遴选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歌剧、美术、摄影、影视等多个门类的优秀网络艺术课程作为校内课程的补充资源。(责任单位:教务处)

2.丰富艺术实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加强学院艺术团和艺术社团建设,依托团委、各系院的基层组织,推进大众普及型和专业型社团建设。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推进与完善五月鲜花合唱、校园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迎新晚会、一二·九文艺汇演、综合文艺演出、传统文化节、毕业晚会等具有时代气息、民族特色、青春风貌的校园文化活动。以“美育赛事、艺术讲堂、品牌活动、兴趣小组”等为抓手,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美育特征、校园特色和价值观引领的艺术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制定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探索协同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与延庆地区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中小学校等机构的协同育人机制。(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

(二)提升专业艺术教育

依托艺术类学科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四新”建设的育人理念,注重专业内涵建设,突出学院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设置,打造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契合北京地区人才需求的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专业艺术教育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深远影响。

深入实施普通高校艺术相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遵循艺术人才的培养规律,优化课程体系,探索协同创新育人机制,推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不断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课程评价机制,培养造就有文化底蕴、素质良好、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责任单位:艺术与传媒学院)

(三)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挖掘不同学科与美育相关的教学资源,重点研究可开发通识类的课程资源,开设涵盖美术、音乐、书法、动漫、游戏、陶艺、摄影、影视、文化创意等艺术门类的通识美育课程。

加强美育教学的网络资源建设,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逐步融合在线教学、特色课堂、专业课程等资源优势;探索与推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美育研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理念、内容、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践,推动美育教育与专业教学有机结合;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深度融合,与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衔接,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一体贯通的育人氛围;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各类在线学习平台,开展混合式课堂教学,进一步提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教务处)

(四)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把提升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摆在首要位置,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提高美育教师育人能力。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探索专兼结合的美育教师建设方式,建设符合学院实际的美育师资队伍,构建教学单位、校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大美育教师的职业培训,推动美育课题研究与实践。加强校内艺术团、艺术社团的日常管理和艺术指导,促进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人事处)

(五)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院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组织校园音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等作品展示和推广,开展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音乐剧等展演演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

(六)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和水平

学院美育要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的美育教学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美育资源和力量,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支教”“结对子”“定点帮扶”“社区服务”“最美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统筹管理

成立“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美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委会),美委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设立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美委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教学单位。

主任委员负责全院美育的总体领导,副主任委员负责全院美育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全面实施美育的长效机制。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负责统筹制定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美育计划,对学年、学期美育作出具体安排,细化有关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美育责任人,将美育与“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形成学院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院经费预算,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结合学院实际支持美育工作,加大对美育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美育教学与课程建设经费支持,确保艺术与人文素养类实践活动、艺术展演的经费需求,落实美育师资的配备与进修费用,推动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高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

加强学院美育器材补充机制,财务部门保障经费支持,持续改善美育教学条件,奠定美育工作长远发展基础。

(三)完善工作评价督导

完善学院美育评价体系,实施工作自评制度,注重过程及效果评价,把美育工作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纳入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年度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由学院美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